经营规模(销售额大小);
会计核算水平。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标准
1.一般规定
时间 |
纳税人类型 |
区分界限(年应税销售额) |
2018年5月1日及以后 |
不分行业性质 |
500万元 |
(1)分界线本数(500万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2)转登记:
①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②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2.特殊规定
(1)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外的个人) |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3)加油站 |
一般纳税人 |
【解释】第(1)和(2)项指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的处理,即:未超标,一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超标,按上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