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和会计师事务所

15年专注:税筹、审计、项目申报、公司治理、商业模式、股权设计、房产评估等业务

全国服务热线:

13238-334455
4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东莞新三板交易有什么规则要求?

文章出处:行业新闻 责任编辑:广东富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表时间:2022-11-04
  ​新三板全称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东莞新三板的股票是公司股权交易系统,不同于沪市和深市,所以叫新三板。东莞新三板对个人开户要求很高,上市后的股票不设涨跌幅。公司的业绩也不是唯一的上市要求,甚至亏损企业也可以上市。
东莞新三板
主要针对小、中、微型企业的融资。特别是一些企业无生产、无产品、无销售,只有概念。对于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可以去新三板上市,但新三板交易是有一定的规则的。以下讲解,仅供参考。

1、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价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咨询

电话

张先生

132-3833-4455

邱小姐

150-9976-1308

微信号

二维码

张先生

小程序

二维码

关注微信小程序

邮箱

电子邮箱

dg229865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