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审计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东莞审计验资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货币资金出资的要求。各股东需按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同时,出资人必须为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2、了解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的要求。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作担保或抵押。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同时,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