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现在我们接触的广州、佛山、肇庆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都是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
温馨提示:我们以下内容,是基于这个法规阐述的。
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告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优惠只适合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一般纳税人。
也就是说,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享受免征优惠,一般纳税人是不可以享受的,很多老板对这个问题还是有所混淆的。
2、开专票不免税。
也就是说,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需要自开或税局代开专票,对应的售销额不免税,照章缴纳增值税。
3、可免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免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小规模企业免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仍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
4、不动产可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那么,除了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是可以免征增值税。(这里有个例子大家可以看一下)
例: 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5、保留差额征收。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差额不超10万元,那么也可以免征增值税。(资料也有个例子,大家可以看看)
例:2019年1月,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8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6、分摊。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也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