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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三板公司税务的税收有哪些构成制度?
文章出处:行业新闻
责任编辑:广东富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表时间:2020-08-05
1、东莞新三板公司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率,这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程度。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4、纳税环节,是指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5、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一般的按次与按期征收两种。 6、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发生地。 7、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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